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,首次以“依法治国”为主题的中共中央全会。从中共十五大提出“依法治国”基本方略至今已17年,中国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。但是,无论立法还是司法,或是民众法治意识方面,我们可作为的地方还很多。而此次以中共中央全会的形式讨论法治建设,首先给我们一个强有力的信号:这是一个法治的时代,法治在社会改革发展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,作为一个法律人,我们应该为之自豪。
周恩来总理年轻时有句豪言: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。作为一个法律人,我也时常思考我为什么要做律师?我老家是甘肃,我的父辈祖辈大多数都是农民,几乎没个读书人,更没懂法的人。在我的记忆里,无论是家庭内部矛盾,还是邻里矛盾,或是与外界的用工矛盾,他们都是用“自己”的方式来解决。就像前段时间我姨夫就成了“一房二卖”行为的受害人,他说当时连杀人的心都有,听到这句话我的心就“咯噔”一下。好在我姨夫是个非常自制的人,不至于暴力解决问题,否则“不稳定因素”恐怕已经形成了,但如果我姨夫能够及时了解法律关于解决“一房二卖”问题的规定,起码他知道有一个说理的地方,不至于暴力解决。
有人说群众法律意识淡薄,但没人去深究其原因。作为法律人的律师,不仅要用法律知识为群众服务,还要在服务过程中大力宣传法治,这就是我热爱律师工作的理由。